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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煙閥和排煙防火閥區別?
排煙閥和排煙防火閥區別
今天消防局檢查說我們排煙閥上執行機構上寫的是排煙防火二次執行機構,說我們這個叫排煙防火閥,安錯了,所以我整理了以下問題,
排煙閥實際安裝時是有專門的排煙閥,還是仍使用排煙閥防火閥,兩者的執行機構是否一樣?
或者說在現場我把倆個閥換一下,然后接線方式換一下,就可以用了嗎?在施工時,是不是這倆個閥就是一種產品,只是安裝位置不同,接線和模塊不同,所以叫法不同?
兩個閥的術語解釋里閥體組成只差個溫感器(熔斷),但我在現場檢查發現這兩處安裝的閥都有溫感器,執行機構也都叫排煙防火執行機構?
實際有廠家專門生產不帶熔斷的排煙閥嗎?
(上邊說的排煙閥不包括設置在吊頂上的那種方形板式排煙口,)
附兩個的術語,2.1.14 排煙防火閥
安裝在機械排煙系統的管道上,平時呈開啟狀態,火災時當排煙管道內煙氣溫度達到280℃時關閉,并在一定時間內能滿足漏煙量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煙阻火作用的閥門。一般由閥體、葉片、執行機構和溫感器等部件組成。
2.1.15 排煙閥
安裝在機械排煙系統各支管端部(煙氣吸入口)處,平時呈關閉狀態并滿足漏風量要求,火災時可手動和電動啟閉,起排煙作用的閥門。一般由閥體、葉片、執行機構等部件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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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億網宣辦:袁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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