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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風防火閥設置要求標準(一)
一、設計位置標準
1、通風防火閥應設置在通風、空調系統的送、回風管道上,特別是在穿越防火分區處和穿越通風、空調機房的房間隔墻或樓板處。
2、在垂直風管與每層水平風管交接處的水平管段上,當管道突然變大或變小處、以及分支管道上,均應設置防火閥。
3、防火閥應靠近防火墻或防火門設置,以便于檢修和操作,
二、材質規格標準
1、通風防火閥的材質應滿足防火要求,通常采用不燃材料制成,如鐵質、鋼質等。
2、規格尺寸應根據通風系統的實際需求和風量大小進行選擇,確保閥門的啟閉靈活密封性能良好。
三、耐火性能標準
1、通風防火閥在規定的耐火時間內,應能保持關閉狀態,阻止火勢和煙氣的蔓延。
2、防火閥的耐火時間應與建筑防火設計的要求相一致,通常為2小時或更長時間。
四、動作溫度標準
1、通風防火閥應設有易熔金屬片或其他溫度敏感元件,當管道內溫度達到預定值時易熔金屬片熔斷,閥門自動關閉。
2、動作溫度應根據建筑的實際需求和防火要求進行設定,通常為70℃或更高。
五、操作與信號標準
1、通風防火閥應具有手動操作功能,在緊急情況下可手動關閉閥門。
2、當防火閥關閉時,應能向消防控制中心發送信號,以便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六、安裝與維護標準
1、通風防火閥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閥門應安裝平整,不得歪斜或扭曲。
2、定期對防火閥進行檢査和維護,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易于操作。
七、檢測與驗收標準
1、安裝完成后,應對通風防火閥進行功能測試,確保閥門在規定溫度下能正常關閉。
2、檢測和驗收工作應由專業人員進行,記錄檢測結果,并出具相應的驗收報告。
本標準的制定旨在為通風防火閥的設置、安裝、使用和維護提供明確的指導和要求確保通風系統在火災發生時能夠有效地控制火勢和煙氣的延,保護人員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