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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防火閥規范(四)
一、引言與目的
本規范旨在明確電動防火閥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性能檢測、使用和維護等方面的技術要求,以確保電動防火閥在火災發生時能有效發揮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定義與分類
1、定義
電動防火閥是一種能夠在火災發生時,根據預定的溫度或煙濃度自動關閉的閥門,用于阻止火勢和煙霧的擴散。
2、分類
根據用途和結構,電動防火閥可分為排煙防火閥、通風空調防火閥等。
三、技術參數要求
1、電動防火閥應能在預設的溫度或煙霧濃度下自動關閉。
2、閥門關閉時間應不超過規定的時間要求。
3、閥門關閉后應具有足夠的密封性能,防止火勢和煙霧通過,。
四、設計與制造標準
1、電動防火閥的設計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
2、制造過程中應確保閥門的結構強度、密封性能和電氣控制系統的可靠性。
五、材料選用原則
1、材料應具有良好的耐火性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2、材料應具有良好的耐腐蝕性和抗老化性能,確保閥門在長期使用過程中性能穩定。
六、安裝與調試方法
1、電動防火閥的安裝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
2、安裝前應檢查閥門是否完好,無損壞或變形。
3、安裝過程中應確保閥門的動作靈活,無卡阻現象。
4、安裝完成后應進行調試,確保閥門在預設條件下能正常關閉。
七、性能檢測與評估
1、電動防火閥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測,包括閥門的關閉時間、密封性能等,
2、檢測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相關標準。
3、如發現閥門性能不達標,應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
八、使用與維護指南
1、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閥門的外觀和動作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
2、應定期對電動防火閥進行清潔和保養,確保其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3、在進行建筑裝修或改造時,不得擅自改動或損壞電動防火閥。
4、如需維修或更換電動防火閥,應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執行。